查看“NBS权利法案”的源代码
←
NBS权利法案
跳转至:
导航
、
搜索
因为以下原因,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:
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:
用户
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:
::::::::::::::::<font size="6">'''NBS群规修正案及其修正案'''</font> ::::::::::::::::::::''致所有任性而且精神分裂的脑残群'' '''尚处于修改之中,不完备不完整不完善''' =序= 曾经你注定加入过那些令人吓掉前列腺的群,他们的在党性、真诚、智慧三样东西中,选择拥有党性和真诚,成为一位愿意天真烂漫的展示自己无知和愚昧的脑残党人士。他们前缀统一狗牌,后跟脑残文字。在一大群教条主义的管理员石榴裙下释放着自己无可救药的中二病。 而那群平均年龄低于十五周岁的管理员,抓住就软,放手便硬,完全与正常男性的特征完全相反,并且制定着大量无脑幼稚的企图激发全体群员受虐属性的群规。 而但凡禽兽不可教谕,即教谕亦禽兽也。禽兽不可训导,即训导亦禽兽也。 于是为了不变成禽兽,内部省刑事局决定贯彻此群种的生理特点,在此编写此群规,并附加一定的反制规定。 我们称此文为:'''死理性派怒草权限狗'''。 =群规= *H是不行的! *恶俗禁止! == == 法案法案的12条修正案包括: *第一条:言论、宗教、资源发送的自由; *第二条:持有极端观点的权利; *第三条:持有举报管理员的权利; *第四条:免于不合理的被提出群; *第五条:无正当程序(Due Process)、无违法群规不能踢出、禁止威胁、禁止任何人损坏本人荣誉; *第六条:未得群主同意管理员没有特意踢人的其他权利; *第七条:有反对管理员踢出某人的举报的权利; *第八条:管理员禁止过度的极端言论; *第九条: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; *第十条:群员保留未经通过的权利。 *第十一条:管理员应当审慎使用禁言功能。 *第十二条:未经群主同意禁止开启匿名模式。 = = ===此修正案存在的目的=== *每个人能降生在这个'''世界'''上都是'''幸运'''的'''独一无二'''的。 *每个群都有约束群员的规则,这样很不公平。 *[[NBS]]的成员应该拥有保护自己的规则,因为'''你在宇宙中是独一无二的个体'''。 *但是这些规则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我们的存在更为霸气! *因为管理员都是'''好人'''。 *<s>当在群中发送"NBS"时,可从AI处获得这些权利条目。</s>
返回至
NBS权利法案
。
导航菜单
个人工具
登录
命名空间
页面
讨论
变种
视图
阅读
查看源代码
查看历史
更多
搜索
导航
首页
最近更改
随机页面
帮助
工具
链入页面
相关更改
特殊页面
页面信息